支付令的时限是自债务人收到支付令之日起 十五日内。具体流程和时间节点如下:
债权人向法院提交支付令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后,法院一般会在5日内通知债权人是否受理。
若法院受理申请,会对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对于债权债务关系清晰、证据充分的简单案件,法院通常会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若债务人提出异议,且经法院审查异议成立,支付令则失效,整个程序可能会转为诉讼程序,时间将根据诉讼流程而定,一般会比支付令程序耗时更久。
若债务人在15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支付令在15日期满后自动生效,债权人可在支付令生效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结:
债权人提交申请后,法院受理并审查的时间为5-15日。
债务人提出异议的期限为15日。
支付令生效的期限为15日。
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支付令生效之日起二年内。
建议:
债权人在申请支付令时,应确保提供的证据材料充分、明确,以便法院能够快速受理并发出支付令。
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应仔细核对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以避免支付令生效后进入强制执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