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仲裁通常指的是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仲裁案件,其管理机构如下:
在中国,一般的仲裁委员会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设立的,它们负责管理和监督仲裁机构的工作。
如果是涉及劳动争议的仲裁案件,则由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具体的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中国仲裁协会作为仲裁委员会的自律性组织,根据章程对仲裁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仲裁员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并制定仲裁规则。
总结来说,司法仲裁的管理部门依据仲裁案件的性质而定,一般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劳动仲裁则由劳动行政部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