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的诉讼时效一般为 三年,这是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得出的结论。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返还之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满三年。
诉讼时效从书写欠条之日起计算三年。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借款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此外,如果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因此,建议债权人在借款期届满后尽快主张权利,以免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法律保护。如果借条或欠条上未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应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