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地,也称为农业用地,是指 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这包括以下几类土地:
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等。耕地还包括南方宽小于1米、北方宽小于2米的沟、渠、路和田埂。
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或每亩有收益的株数达到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和其他园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沿海红树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迹地、苗圃,但不包括居民点绿地,以及铁路、公路、河流、沟渠的护路、护岸林。
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用于畜牧业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人工草地。
包括畜禽饲养地、设施农牧业用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田坎、晒谷场等用地。
如水库、闸坝、堤埝、排灌沟渠等,以及田间道路和其他一切农业生产性建筑物占用的土地。
农用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其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