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导航
首页
实时讯息
常识
首页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沧州6村征地,用于……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9 21:42:00
3月19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2025年度第12批次),拟征收南陈屯镇
大王庄村、小朱庄村、梁官屯村、刘书庄村、刘胖庄村、刘辛庄村
土地共2.5479公顷(约38.22亩),
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陆地水域、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大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北两侧的土地,面积约0.487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小朱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侧的土地,面积约0.099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梁官屯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北两侧的土地,面积约1.2140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刘书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侧的土地,面积约0.040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刘胖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侧的土地,面积约0.0101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刘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2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海河西路南侧的土地,面积约0.696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公共设施用地、陆地水域、交通运输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4月2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日。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
本文分类:
实时讯息
本文标签:
沧州市
土地
公告
人民政府
公共利益
运河
现状调查
海河
浏览次数:
0
次浏览
发布日期:2025-03-19 21:42:00
本文链接:
https://m.anbk.net/news/32xMbYGj7B.html
上一篇 >
绿化带起火,六少年“教科书式”灭火
下一篇 >
@岳阳司机,就在今晚!油价即将下调
相关文章
沧州6村征地,用于……
2025-03-19 21:42:00
沧州2套首付多少
2025-01-31 22:49:22
什么是独立屋
2025-01-24 11:07:55
商标域名多久办下来
2025-01-17 22:59:50
土地预审需要多久
2025-01-17 17:33:19
配股公告多久实施
2025-01-17 16:36:51
传票多久不能用
2025-01-17 14:13:51
土地档案要去哪里查询
2025-01-17 02:5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