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实践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活动。它包括诸如公诉、抗诉、法院审理、诉讼保全和裁判、强制执行、律师参与诉讼等典型活动,也包括劳动人事仲裁、公证、经济仲裁等非典型司法活动。司法实践对于立法完善、法律体系完善、加强司法机关权威性和裁判正当性具有积极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寻找统一的裁判理念非常重要,因为裁判行为是在裁判理念支配下的有意识的行为,而不是机械地应用法律条文。统一的裁判理念有助于确保同案或类似案件的裁判结论的一致性,并尽量避免“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发生。裁判理念指导下的裁判行为,即使在缺乏具体法律规定或判例指导的情况下,也能确保裁判活动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此外,司法实践还需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例如,针对同性性侵害案件发生率的上升趋势,司法实践应作出相应的调整,对情节严重的同性性侵案件按照犯罪处理,以预防和警示犯罪。
司法实践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适应社会现实,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和裁判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