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出生仅月余便遭遗弃的男婴“晨晨”(化名),其命运牵动人心,也映照出基层司法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领域面临的复杂挑战与不懈探索。从最初的个案救助,到如今系统性的制度构建,上海普陀正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根本原则,以前瞻性的司法实践,为困境中的孩子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弃婴悲剧敲警钟 司法联动破难题
2019年8月,刚出生不到一个月的晨晨被父母送往上海市儿童医院治疗。经诊断,这名男婴患有肺炎、先天性心脏病等严重疾病,需要手术干预。面对高额医疗费用,晨晨的父亲陈某和母亲韩某却选择了逃避——他们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为孩子手术,随后失去联系。在生死边缘挣扎的晨晨被医护人员多次抢救,却在康复后无家可归,被遗弃在医院长达一年有余。
“一个幼小生命被亲生父母抛弃,这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性难题。”2020年9月,普陀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在走访中获悉晨晨的情况,迅速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并提前介入。经侦查,2021年7月,普陀法院以遗弃罪判处晨晨父亲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母亲韩某经鉴定为精神病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免予刑事处罚。
然而,法律的惩处并非晨晨困境的终点。陈某刑满释放后,虽经司法机关多次训诫教育,仍旧拒绝履行其作为父亲的监护责任,且无固定职业。韩某则因精神状况,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和监护能力。晨晨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亦因年迈多病、经济拮据,同时缺乏主观监护意愿,无法承担起照料晨晨的重任。晨晨的监护权,一度悬空。谁来为晨晨的未来负责?
创新实践显担当 儿童福利院成“新家”
面对这一棘手难题,普陀区检察院并未止步于刑事追责。依据《上海市未成年人特别保护操作规程》,检察院牵头,会同区民政局、区法院、市儿童福利院、市儿童医院等相关单位,就晨晨的监护问题进行了专题研商,各方一致认为应当撤销陈某的监护权,由专业的市儿童福利院担任监护人。
然而,这一决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法律程序挑战——此前上海市并无医院作为申请人提起撤销监护权诉讼的先例。“考虑到医院已实际履行临时监护责任并掌握相关证据,由其作为申请人提起撤销陈某监护权,既符合法律规定,也更具诉讼便利。”检察官表示。
经研究,普陀区检察院决定支持起诉,协助医院收集相关证据。2022年12月,经普陀区检察院出庭支持起诉,法院判决撤销陈某监护权,指定市儿童福利院为晨晨监护人。至此,晨晨终于有了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新家”。随后,检察机关进一步建议,支持市儿童医院向陈某提起追索抚养费、医疗费诉讼,委托区司法局未保法律援助律师全程提供诉讼协助。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陈某支付抚养费1万余元,医药费30万余元。
机制建设谋长远 普陀经验再升级
晨晨案件的成功办理,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提供了有益探索。该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同时被上海检察机关评为“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典型案例。
为系统性解决未成年人保护中可能出现的部门壁垒、衔接不畅等问题,普陀区司法机关在晨晨案等一系列案件办理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的总结与提炼。近日,在普陀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与监督指导下,普陀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在“携手关爱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上,正式对外发布了《普陀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
“《联动机制》不是简单的部门间协作备忘录,而是一套系统化、操作性强的行动指南。”普陀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包强在发布会上介绍道,“机制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为基本原则,全面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是公检法司协同配合的行动指南,推动司法机关从个案办理向综合治理、从事后惩治向事先预防转型蜕变。”
《联动机制》分为总则、案件办理、犯罪预防与治理、配合协作、附则等五大章节,直击司法保护领域中的难点与痛点,并对普陀区司法实践中形成的特色亮点及经验成果予以固化和提炼。如《案件办理章节》以罪错未成年人与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为核心,强调司法机关在涉未案件办理中的一站式协作配合,明确社会调查、法律援助、观护帮教、综合救助等特殊保护制度在诉讼环节的全覆盖。同时,升级“性侵案件专职律师”“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法检一体化办理”等跨部门协同新模式,从满足司法办案需求转变到实现全面保护。《犯罪预防和治理章节》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理念,对有严重不良行为以及不起诉的罪错未成年人落实矫治教育措施,推动符合条件的罪错未成年人应送尽送专门学校。
开放日中,参会人员对普陀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表示充分肯定。“下一步,我们将以联动机制为起点,持续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走深走实。”包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