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如果是普通程序的案件,不公告的一般两个月之内要开庭。如果要发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传票的,一般是三个多月,到四个月之间要开庭。
因此,起诉后通知开庭的时间一般为 开庭三日前,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程度、法院的工作效率以及是否需要公告送达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