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申请公租房,可以参照以下步骤:
主申请人需具有成都市“5+2”城区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人中包含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员。
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含租住公房)、3年内无住房转移记录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服务平台或天府市民云APP,按照系统提示,线上提交公租房申请。
申请人也可以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进行申请公示登记。
申请家庭需填写《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他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表格及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进行申请公示登记。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需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局进行受理登记,并签字领取《受理单》。
根据《选房公告》规定,申请人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选房成功后,申请人需要与运营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随后办理入住相关事宜。
建议:
申请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可以先通过线上平台提交申请,以便更快地完成申请流程。
如果对线上申请流程不熟悉,可以选择到户籍所在区的建设局咨询并填写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