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会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律师的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律师事务所的证明,通常为律所出具的《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刑事辩护委托书,如果是法律援助,则需要出具法律援助公函。
委托人(一般是当事人家属)的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例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等。
授权委托书(如适用)。
律师事务所公函。
会见问题清单、 笔录纸、 印台、 文具等。
起诉意见书复印件(在审查起诉阶段)。
起诉书副本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在审判阶段)。
此外,律师在会见前还需要了解看守所的预约规定和流程,包括预约方式、可预约时间范围以及所需提供的信息等。在会见时,律师应专注于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和辅导,帮助嫌疑人理解法律问题,并确保不违反看守所的相关规定,如不将通讯工具交在押人使用、不夹带信件、现金、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