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回避是指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其他法定人员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这种制度的设立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防止因有关人员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不当关系而影响案件的公正性。
法定回避的情形包括: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相关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回避的决定通常由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负责人作出。如果相关人员违反回避规定,可能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