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在增值税方面,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从销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 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如13%)计算的进项税额。
4. 购进免税农产品,所支付给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的价款,取得经税务机关批准使用的收购凭证上注明的价款,可以按一定比例(如10%)抵扣进项税额。
请注意,个体工商户通常不能抵扣进项税,只有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才具备抵扣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