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资产是指不能被包括在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项目之内的资产。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这些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如开办费、长期经营性租赁的装修费用、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
这些资产包括国家批准储备的特种物资、银行冻结存款、冻结物资、涉及诉讼中的财产等。
指经国家特批的特种物资。
指因法律或其他原因被冻结的银行存款和物资。
指企业因法律诉讼而涉及的财产。
虽然无形资产属于长期资产,但在此处提到的其他资产中,无形资产被单独列出,可能是指那些未在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中反映的无形资产项目。
还包括一些未具体列示的资产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因企业的特殊情况而存在。
综上所述,其他资产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主要包括长期待摊费用和其他长期资产,以及一些特殊的、未在主要资产类别中反映的资产项目。在会计处理上,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