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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区柒里晴川小区居民投诉——住宅变成公司 影响正常生活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5-15 11:04:00    

“我本来以为是楼下邻居家在开派对,想去提醒他们小点声,没想到邻居竟是一家公司……”近日,运河区的杨某向记者说起他家楼下住宅“变”公司的事。

他认为开在他家楼下住宅里的公司影响了他和家人及其他居民的正常生活。

公司开进住宅楼

4月底,家住运河区柒里晴川小区的杨某被楼下的吵闹声惊醒。看到楼下院子里有很多人在聚会,杨某立即下楼,想提醒楼下的邻居小点声。

来到楼下的院门前,杨某隐约听到众人在说庆祝某公司乔迁之喜之类的祝福话,这才知道楼下住宅里开了公司,当即向小区物业公司反映此事。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查访确定杨某所说属实后,马上与房主沟通。

一开始,房主矢口否认他在住宅里开公司的行为。直到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出示相关证据后,房主才改口,称公司有营业执照,物业公司无权干涉。

楼上其他业主得知有人在住宅里开公司的消息后,纷纷表示此举不妥。一方面,房主在住宅里开公司,并未经过其他业主同意;另一方面,公司里的工作人员和客户来来往往,会影响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还可能造成诸多安全隐患。

业主投诉未果

次日,杨某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此事。5月3日,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复称:居民反映的柒里晴川8号楼业主利用住宅开办公司一事属实。经查,该公司为沧州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于4月底将营业执照迁移至此处,手续齐全。

杨某对此不解:“住宅内可以开办公司吗?开办公司难道不需要通过其他业主同意吗?”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相关规定,辖区内是允许利用住宅开办公司的。如果该公司涉嫌扰民,可以拨打报警电话或者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杨某对对方给予的答复并不满意。

企业信息注册变更

承诺制或成空头支票

5月6日,记者和杨某一起来到运河区柒里晴川小区8号楼下。透过一楼住宅的窗户,隐约可以看到室内放置着一排排的办公桌和电脑等办公设备,一旁的墙上还贴着某五金制品有限公司的标识,还有人员在室内活动。

记者询问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得知物业公司从未给该房主出具过任何证明,房主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

5月7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前往沧州市运河区行政审批局企业注册信息变更服务窗口,咨询相关法律规定。

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一致同意。根据这一法律规定要求,我市采用了承诺书制,用来约束房屋所有人的行为。

一边说着,这名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承诺书。记者看到,承诺书第三条明确规定:房屋性质属于住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已经由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当被问及是否对该公司承诺事宜进行过实际调查时,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承诺书制主要依赖企业自我约束,一旦发现企业提交虚假材料以及违反本承诺,引发的法律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这名负责人称,如果杨某所言属实,该公司确实违背了承诺书的真实性原则,在未与相关利害关系的业主达成一致意见的前提下,办理了企业注册信息变更手续。他们将积极与该公司联系,敦促其及时办理注册信息变更手续,或者该公司负责人与居民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记者 崔永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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