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保证的盖章位置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应为该个人的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一般应盖在票据上印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旁边,具体位置可能在票据的右下角。
如果是收对方单位的往来款,需要开具收款收据给付款单位,一般加盖在右下角或者左下角。
综上所述,票据保证的盖章位置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但通常应盖在票据上明确标有“盖章”字样的地方或其旁边,例如票据的右下角。这样可以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