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承销商报价低至千元,承销总费用不足6.4万元,近期广发银行350亿元二级资本债项目因“超低价”中标引发市场高度关注。
7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公告称,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发行人广发银行涉嫌存在引导报价行为,协会正进一步查实,并将对存在问题的发行人依法惩处。此前,交易商协会已对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债券发行人此前被指“引导报价”的情形并不多见,也释放出新的监管信号。业内呼吁,需加快构建承销业务合理定价机制,推动市场从“拼价格”向“拼服务”转型。
主承销商、发行人均被调查
此前,广发银行发布“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发行服务机构(主承销商)选聘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国银河、广发证券、国泰海通与兴业银行六家机构成功中选。项目规模达350亿元,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原公告中明确列示了各家报价明细。
然而,中标公告披露的承销服务费总额仅为63448元(含6%增值税),平均每家机构费用不足1万元,远低于市场常规水平,市场一度哗然。
不过,在中选结果引发广泛质疑后,广发银行对公告内容进行了修改,将报价明细替换为“承销服务总额”。调整后显示,六家主承销机构的合计承销费用仍为63448元(含6%增值税),平均每家不足1万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此次中标报价中甚至出现低至700元、1050元的极端低价,个别报价对应的承销费率仅为0.000002%。
7月11日,交易商协会已就此事件发布公告,将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对广发银行2025-2026年度二级资本债券项目中的6家主承销商启动自律调查。
为恶性竞争敲响警钟
实际上,类似的“零利润”“低价揽活”早在2023年前后就曾多次被监管点名,并在2024年一度得到遏制。然而本次事件也反映出,“价格战”现象仍在债券承销市场中顽固存在。
广发银行此番低价招标引发的风波,表面是企业在控制成本、优化采购,本质却暴露出当前市场化招标机制中的多重隐忧。此外,债券发行人被指“引导报价”的情形并不多见,也释放出新的监管信号。
业内人士分析称,一是发行人主导地位过强,议价权失衡。部分银行及大型国企主导招标,压价现象普遍,承销机构为争抢业务资源被迫“低头”,形成“中标即亏损”的恶性循环。
二是执业能力评估机制缺失,承销服务被“价格标签化”。当前多以价格为唯一中标标准,忽视承销机构在发行定价、投资者组织、风险揭示等环节的专业能力与历史业绩,导致高质量服务机构“被劣币驱逐”。
三是监管处罚机制不够刚性,缺乏震慑力。低价竞争行为虽已多次被点名,但对发行人责任追溯不足,处罚尺度偏轻,导致投行机构心存侥幸,甚至形成“集体沉默”。
引导行业回归价值本源,需多方协力破局。
业内人士表示,债券承销业务本质是为实体融资提供定价、分销与风险控制等专业服务,应体现“技术含量”和“价值创造”。如果承销服务变成“通道业务”,不仅损害市场生态,也不利于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
为遏制恶性竞争,推动行业回归良性发展轨道,多位投行从业者建议,要压实发行人责任。对引导价格行为的发行人依法追责,推动建立“发行人负面清单”,并在评级、审计、资本补充等方面实施约束,形成长效震慑。推动承销业务提质增效。鼓励投行机构加强内控、完善报价模型、提升投研能力,将承销从“成本中心”转向“价值中心”,推动投行业务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