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党费的交纳标准主要根据党员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具体比例如下:
交纳月平均工资的0.5%。
交纳月平均工资的1%。
交纳月平均工资的1.5%。
交纳月平均工资的2%。
此外,对于退休干部职工中的流动人才党员,如果尚未纳入社保发放工资,且工资结构中能够区分清楚基本退休项目,则以基本退休费作为党费交纳基数;若工资不好拆分基本养老金和津补贴,则可按养老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如北京明确的比例是30%左右)确定党费交纳基数。
建议:
在职党员: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党费并按时交纳。
退休党员: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按照上述标准交纳党费。
其他特殊党员:如农民党员、学生党员等,根据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交纳党费。
请确保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并按时交纳党费,以维护党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党员的组织纪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