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拉黑,通常是指将某些个人或实体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这是一种信用惩戒措施。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原因:
败诉方在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如果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法院可能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包括使用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或抗拒法院执行工作。
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法院执行。
被执行人未按法院要求报告其财产情况。
被执行人违反法院对其消费行为的限制。
被执行人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双方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等打探案情、通风报信,或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均属于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将面临纪律处分甚至刑事处罚。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失信人将面临一系列信用惩戒措施,如限制高消费、限制担任公司高管、限制乘坐飞机和高铁等,这些措施会对其生活和工作产生严重影响。因此,建议相关当事人尽快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以避免进一步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