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离婚诉讼的管辖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离婚案件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的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地方)不一致,则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也可以选择到婚姻缔结地的民政部门,即领证的地点所在县的民政局,协议办理离婚手续。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争议财产金额较大,可能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因此,如果您在肥东想要离婚,您应该首先确定被告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并向相应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提供更多信息,例如您和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