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可以被采取留置措施:
1. 涉及重大或复杂案件的涉案人员;
2. 可能逃跑或自杀的人员;
3. 可能串供、伪造、隐匿或毁灭证据的人员;
4. 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人员。
此外,对于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员,如果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并且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可以依法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留置措施必须依法进行,并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确保程序的正当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