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经营者对自己生产、销售的产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来源等情况进行夸大,无中生有的与事实情况不符的宣传。
对所提供劳务、技术服务的质量规模、技术标准、价格等资料进行夸大,误导消费者。
广告内容也许是真的或者大部分是真实的,但经营者措词的技巧明示或暗示、省略或含糊,使得消费者对真实情况产生误解,影响其购买决策和其他经济行为。
通过诽谤、诋毁竞争对手的产品来宣传自己产品的广告,违反《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所宣传的商品或服务根本不存在。
对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商品谎称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对未获奖或未达到某种获奖级别的商品谎称获奖或夸大获奖级别。
对未获政府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的商品广告谎称获得优质产品证。
对使用劣质原材制成的商品谎称使用优质原材料制成的商品。
对未申请专利或未获得专利证书的商品谎称取得专利申请或专利证书。
对性能低下的商品谎称性能优质。
对用途单一的商品谎称多种用途。
对失效的商品谎称首次生产。
对未定点生产商品谎称国家定点生产商品。
对原产地消费者误认为品质优良的商品谎称原产地。
对非进口商品谎称进口商品,提高产品品牌。
对非先进技术生产的商品谎称先进技术设备生产。
对非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商品谎称最低价格或大幅度降价。
对交易资料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