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营养补贴的领取流程如下:
女职工在产后费用结付6个月内,持相关证件到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本人居民身份证
出院记录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就医证卡
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
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补偿给用人单位的生育津贴由市社保中心在支付女职工生育营养补贴、围产保健补贴的次月,在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结算表》中列支,并直接拨付至用人单位。
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到医保系统中您所登记的个人银行账户,一般默认是社保卡银行账户。
单位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十个月且在生育期间连续正常参保(断了就重新计算),可在医院划卡结算(必须走生育报销/计划生育报销才会自动发放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建议您在申领生育营养补贴前,仔细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以便顺利领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