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拿到裁定书的时间,根据不同的法律程序和案件类型,时间会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仲裁裁定书一般应在立案申请后 45个工作日内完成,若案情复杂,则可能延长15个工作日,但总时长不超过60个工作日。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 六个月内审结,若需延长,须经本院院长批准,且可延长六个月。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仲裁裁决书通常在四十五日至三个月内下达。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综合以上信息,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劳动仲裁:通常需要45个工作日,最迟不超过60个工作日。
法院普通程序:通常需要六个月,若需延长,最多可延长至一年。
法院简易程序:通常需要三个月。
仲裁裁决书:通常需要四十五日至三个月,若需延期,最多可延长至四十五个工作日。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当事人应当与仲裁委员会或法院保持沟通,以便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和裁决书的下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