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在怀孕期间;
分娩后一年内;
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女性在怀孕、分娩和终止妊娠这一特殊时期的身心健康,避免因离婚而带来不必要的压力和伤害。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则不受上述限制。
因此,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通常是不能提出离婚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