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主体是指在 管理活动中,承担和实施管理职能的人或组织。这包括各级各类领导者、管理者和各种管理机构。管理主体具有主动性、目的性和创造性,处于主动的、主导的地位,对客体具有能动作用。与“管理客体”互为前提,互相依存,互相作用;在一定条件下,可互相转化。
具体来说,管理主体包括以下几类:
在组织中拥有一定的职务和权力,肩负一定的责任,直接指挥下属,实现既定目标的人。例如,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裁、总经理、厂长、部门经理、车间主任等。
参与管理工作的人员,他们负责具体的管理任务,但不一定拥有直线权力。例如,参谋人员、专家、智囊人员、政府顾问、学者等。
负责制定政策、执行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等职能的组织。例如,政府部门、企业、学校等。
对具体的经营活动实际操作的主体。例如,企业等经营者是实施主体。
综上所述,管理主体是承担管理责任、决定管理方向和进程的有关组织和人员,包括领导者、管理者和各种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