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受理的时间根据不同情境和法律规定有所不同:
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不予受理,会出具不予受理的函件。
如果法院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当事人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不予受理,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般情况下,应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决定,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应当在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当年补贴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度12月20日,过期未申报不予受理。
这些规定确保了各个程序和渠道在处理申请时都有明确的时间框架,以便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申请结果并采取相应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