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提取的情况下,利息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公积金的计息规则是按月计息、按年结息。
每个月底根据当月的结算余额计算当月的利息,并在每年的12月31日结算当年的利息。
月利率等于年利率除以12。
月利息等于月结存乘以月利率。
年利息等于年结存乘以年利率。
目前执行的公积金利率不低于1.5%。
公积金结息的时间是每年的6月30日。
假设公积金账户余额为10000元,年利率为1.5%,则一年的利息计算如下:
```
年利息 = 10000元 × 1.5% = 150元
```
公积金账户金额每年仅限支取一次。
如果中途部分支取公积金,则支取部分按支取前的实际天数结息。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资料,具体利率以当时执行的利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