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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五一”期间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价格行为行政指导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19:19:00    

【来源:太原市场监管】

为切实维护“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优化旅游消费环境,4月11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五一”期间旅游市场经营主体价格行为行政指导会。市局二级调研员崔星梅出席会议并讲话。小店区、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晋源区市场监管局价监职能股室负责人,以及山西博物院、晋祠博物馆、太原植物园、稻田公园、太原火车站、太原火车南站、太原武宿国际机场、龙投智迅科技有限公司、万象城、万达广场、海外海酒店、百姓渔村餐饮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围绕省、市关于“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要求,从强化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宣传引导和舆情管理等方面,对我市“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检查重点和内容,同时,就旅游市场相关经营主体价格行为进行了行政指导。

会上,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参会单位发放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各参会单位现场签订了《承诺书》,晋祠博物馆、万达广场、龙投智迅科技有限公司代表就“五一”期间旅游市场价格相关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

参会单位签订《承诺书》

会议要求

各经营单位要切实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我市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的价格秩序。

一要诚实守信,依法合规经营。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恪守法律底线。

二要明码标价,规范价格行为。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服务流程、服务规范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三要落实责任,接受社会监督。

各经营单位应自觉承担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积极主动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监督。

会议强调

价格不仅是旅游市场的“晴雨表”,更是城市形象的“试金石”。规范旅游市场价格行为意义重大,对于营造我市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起着关键作用。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以“太原温度”守护游客的“诗与远方”。

当前,太原正全力建设“国内外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价格诚信是吸引游客、留住游客的基础,唯有营造公开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将旅游“流量”转化为游客“留量”。

二要压实主体责任,以“太原标准”推动行业自律。

各经营单位应践行社会责任,从维护企业自身形象以及促进旅游和服务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要强化市场监管,以“太原速度”筑牢监管防线。

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对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力度,聚焦重点区域开展全覆盖巡查,对未明码标价、虚假折扣、串通涨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下一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对节日期间旅游市场的价格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让广大游客玩得开心、游得舒心,进一步增强我市文化旅游的吸引力与影响力,为我市加快建设“国内外重要文化旅游目的地”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来源 | 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供稿 | 商品价格监督检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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