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在以下情况下会被收回:
申请人若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一旦被发现,政府有权收回已分配的公租房。
承租人若将公租房转租或出借给他人,违反了租赁合同和相关法规,政府将收回房屋。
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员若破坏或擅自改变公租房的结构,且拒绝恢复原状,政府将收回房屋。
承租人若将公租房用于非约定的用途,如商业活动或居住,政府将收回房屋。
承租人若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超过6个月,政府将收回房屋。
承租人在公租房内从事任何违法活动,政府将收回房屋。
租赁期满后,若承租人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续租申请未获批准,政府将收回房屋。
若承租人或共同居住人员在租赁期内通过购买、获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导致不再符合公租房的保障条件,政府将收回房屋。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政府将收回其公租房。
若承租人连续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政府将收回房屋。
若因家庭成员减少等原因不再符合配租户型标准,承租人拒不换租至相应户型,政府将收回房屋。
总结:
公租房的收回情况主要涉及提供虚假信息、违规转租或出借、破坏房屋结构、改变用途、连续空置、违法活动、未按规定续租、获得其他住房、承租其他保障性住房以及拖欠租金等行为。政府在这些情况下有权收回公租房,并可能要求承租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