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身份证应该在 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居民户口簿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确保材料齐全。
如果当地提供线上办理服务,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申请,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