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时,拖延时间可能出于多种原因,包括策略考虑或实际情况的需要。以下是一些可能用于拖延时间的常见方法:
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可能在1个月内驳回,上诉法院接收案卷至少需要1个月,整个过程最少可争取3个月时间。
与对方协商,请求延期提交材料或完成某些程序。
要求债务人写还款计划;
与债务人对账并签章确认;
要求债务人找担保人担保;
找第三方证明曾催讨债务;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原诉讼时效中断;
通过非诉讼方式主张权利。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未到庭、提出回避申请或需要新的证人到场等情况,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比如在离婚诉讼中,不接传票、法院公告送达等,可以拖延时间。
在诉讼过程中避免过多陈述和辩解,减少法院对案件的了解。
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或逃避法律责任。
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需符合法定条件并获得法院批准。
请注意,故意拖延诉讼时间是违法的,并可能导致不利的法律后果。上述方法中,只有当存在正当理由或符合法律规定时,才可以申请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