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的劳动合同期满并续订新合同时,通常不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劳动者的岗位发生变更,也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如果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实际履行或部分履行,则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有些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是名校毕业生、海归、拥有众多技能或获奖等,可能无需试用期就直接入职。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存在上述可以不用试工的情况,但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岗位仍然需要经过试工环节,以确保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此外,试用期长短通常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签劳动合同年限有关,用人单位在决定不设定试用期时,应确保符合相关劳动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