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交易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工厂交货,卖方在指定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
船上交货,卖方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船上。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负责货物的运费和保险。
货交承运人,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第三方承运人。
未完税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负责清关前的费用,但货物清关后由买方负责。
完税后交货,卖方负责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并负责货物的运费、保险及清关费用。
电汇,买方通过银行向卖方转账支付货款。
信用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向卖方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
债权人(出口方)委托银行向债务人(进口方)收款,常用的有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买卖双方各自购买对方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
引进机器设备、技术或劳务,用商品或劳务作价分期偿还价款。
来料加工由外商提供原材料等,由承接方按外商要求加工;进料加工由我方购买原材料等,加工后外销。
卖方将货物寄存在国外代销商处,代销商负责销售后再与卖方结算。
在两国或多国边境进行的较小额度的贸易。
通过加工贸易方式引进国外设备。
这些贸易方式各有特点,适用于不同的贸易环境和需求。选择合适的贸易方式对于外贸交易的成功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