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不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处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一般情况下,罚款金额为20元以上200元以下。
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12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并处二百元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综合以上信息,不挂拍照的处罚主要包括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并可能面临扣留车辆的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