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收费是指 某些机构、部门、人员以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目,侵占服务对象利益,在规定的种类和范围之外收取费用的不正当行为。违法收费的表现形式包括:
通常是因为受利益驱动的越权行为,在国家和省级规定允许的收费名目之外设立名目进行收费。这包括地方政府或部门越权立项收费,职能部门或相关机构擅自越权收费,以及少数单位或个人无依据随意收费。
不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而是超出标准或多收费用,或者在没有依据的情况下减免应缴费用。
例如未如实公示本机构收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如实际提供的服务低于所公示的标准,或者收取的费用中包含了本应免费的服务项目。
例如,高校在寒暑假期间向学生另行收取住宿费,未按规定足额提供免费水电额度,或将本应免费提供的服务事项列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另行收费。
包括不明码标价、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选择性标示价格、擅自变更公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信息,以及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不按照核定的等级和标准收费,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或未公示停车收费标准。
违法收费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能包括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具体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