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收集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卡、工资表、考勤表、劳动合同等。
如果有同事愿意作证,也可以请他们提供证言。
可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或者亲自到当地社保征收机构进行投诉。
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提交资料后,仲裁委会在5天内立案,并给双方举证期和答辩期。之后会开庭审理,并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两个月内结案,如果对裁决书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仲裁裁决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动合同法》第74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劳动合同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等条款明确规定了社会保险的缴纳、管理和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步骤,员工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确保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