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证,又叫育龄人口婚育证,是外出经商、务工时对持证人的婚育情况的有效证件。它的办理单位是 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或县、区计划生育委员会。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近期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已婚的应持《结婚证》,已生育的持《生育服务证》、落实节育措施证明、查环查孕证明;政策外生育的,需持社会抚养费征收收据等证件,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
2. 本人向所在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进行登记备案。
3. 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办审核,对提供资料齐全的,及时办理《婚育证明》。
4. 成年育龄人员到达现居住地后,应当在15日内到现居住地的乡镇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尽早办理,以免在需要使用流动人口证时因手续不全而耽误事情。
如果可能,可以通过互联网或手机APP进行在线申请,以节省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