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在 入职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具体依据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有些情况下,即使员工在入职后的某个特定日期(如月末)才加入公司,如果前一家公司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当月社保,那么新公司可能不需要再次缴纳。但这并不影响30日内必须办理社保登记和缴纳社保的法律规定。
社保费用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具体缴纳比例和金额按照当地社保机构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社保登记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可能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后三十日内必须完成社保登记和缴纳工作,这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