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两个为主”是指:
这意味着在查处腐败案件时,各级纪委应以上级纪委为主导,确保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各级纪委在发现案件线索或进行案件查办时,除了向同级党委报告外,还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以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案件处理的透明度。
这表明在选拔和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等关键职位时,上级纪委应参与并主导整个过程,以确保人选的合适性和廉洁性。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提升纪委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从而更有效地打击腐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