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冲抵的步骤如下:
使用管理员账号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在平台中勾选可抵扣的发票。
申请统计并查询统计表。
确认签名,确认签名前可以撤销勾选或重新选择用途。
确认签名完成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确认签名操作一般应在次月申报期内完成。
购买方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并上传《红字信息表》。
将《红字信息表》编号交予销售方。
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红字信息表》,在增值税开票系统中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登录增值税发票系统,进入发票管理页面,选择“已开发票查询”。
在查询页面中输入需要红冲的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查询”按钮。
选择需要红冲的发票记录,点击“红冲”,并填写红冲发票的相关信息(如红冲原因、红冲金额等)。
系统会提示是否确定进行红冲操作,确认后即可完成红冲操作。只有大于或等于时才能进行红冲,如果小于则不能红冲。
记录要冲红的那张普通发票的号码、代码。
进入防伪开票,进入普通发票填开界面,点击上方有一个负数按钮。
在弹出的圣诞框中输入刚刚记录的发票代码和号码,要输入两次,输入时显示“*”。
系统会调出以前那张正数发票,只是数量和单位变为负数,确认无误后才能打印。
建议:
在进行发票冲抵前,请确保所有操作均符合相关税法规定,避免重复抵扣或错误操作。
若涉及跨月发票,请确保红冲操作符合税务局的相关规定。
若有任何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人员或直接联系税务局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