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房改造需要以下手续:
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房子,需要规划部门出具重建选址意见和《规划许可证》。
对于城镇规划范围外的房子,需要经过土地管理部门的重建审批。
审批手续通过后,需要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许可证。
重建完成后,需要前往当地的房管所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如果是危房改建,需要填写危房翻新维修报告,同时申请危房鉴定,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房屋重建。
需要提交改造申请、土地证、房产证、身份证及房子照片等相关材料到行政审批大厅的规划局窗口申请报建。
如果土地证或房产证不齐全,需要土地部门进行认定并提供相关证明。
需要经过村委会和镇政府的审核和公示,最终由县城乡建设部门批准。
补贴申请(如适用):
申请补贴时需要提交旧房装修改造申请表、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明、装修(改造)合同等材料,并可能需要提供改造前后的照片和银行账号等信息。
建议:
在进行旧房改造前,建议详细咨询当地规划部门或相关机构,确保所有手续和材料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手续不全而导致改造过程中出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