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申请公租房的流程如下:
访问珠海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平台(网址:http://113.106.103.41/outeruser 或 https://bzxzf.zhszjj.com/)。
点击“网上申请”并填写基本信息、表单和上传附件。
提交审核后,等待审核结果。
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表申请。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态进行初审。
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
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终审备案。
申请条件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人均1650元/月)。
申请人应当具有珠海市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
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申请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
申请人劳动合同。
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审核与公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自收到申请人的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并在平台上公示7天。
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房产、车辆等情况进行核查,并在平台上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将纳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政府根据轮候情况筹集房源提供保障。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申请材料,并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提高申请成功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