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重症补贴的流程如下:
填写《大病救助审批表》或《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等相关表格。
提交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提供疾病诊断书、检查报告、治疗方案等证明患者确实患有重大疾病。
若符合条件,还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证明。
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向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大病医疗救助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进行民主评议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县(市、区)民政部门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并发放救助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