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电力产品需要缴纳的税种主要是 增值税。
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电力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销项税额。价外费用包括目录电价或上网电价之外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费用。
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独立核算的发电企业生产销售电力产品,按现行增值税规定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核算条件的非独立核算发电企业,按一般纳税人计算方法计算增值税,并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不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且无核算条件的发电企业,按核定的定额税率计算预缴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供电企业所属的区县级供电企业,能核算销售额的,按核定的预征率计算供电环节的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申报;不能核算销售额的,由上一级供电企业预缴增值税。供电企业随同电力产品销售取得的各种价外费用,在预征环节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附加税:
附加税基于增值税金额计算,通常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税等,具体比例根据地区和国家政策有所不同。
建议:
发电企业和供电企业在销售电力产品时,应详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合规申报纳税。
电力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在2024年仍为13%,企业应关注是否有新的政策调整,并及时调整税务筹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