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莞市,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员工可以获得7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可以获得1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偿。
员工可以获得4个月的本人工资作为补偿。
若员工后续仍需治疗,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可获得额外赔偿。
若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具体赔偿金额会根据员工的平均工资和当地的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员工在发生工伤后,及时咨询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最准确的赔偿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