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连锁,也称为自愿连锁(Voluntary Chain,简称VC),是指 由分属于不同资本的独立的零售商自愿组成的,实行共同进货、统一配送、共同促销等的契约型联合体。各加盟店不仅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主,而且在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策略上也有很大的自主权。自由连锁是中小零售企业为形成必要的规模效应、增强对大型企业的抗衡能力的需要而出现的,在欧美已有70多年历史。
自由连锁的主要特点包括:
各成员店保持自己的资产所有权并进行独立财务核算。
各成员企业自愿加入并联合经营。
在商品采购、业务经营等方面进行互利合作。
各成员店在经营品种、经营方式、经营策略上有很大的自主权。
通过联合经营实现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共享规模效益。
自由连锁与特许经营和直营连锁有本质上的区别。特许经营是连锁加盟店通过与总公司签订合同,使用总公司的商标、商品名称,并向总部交纳加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广告促销费。直营连锁则是由同一资本直接投资和直接控制的正规连锁。
自由连锁在现实中的应用示例包括美国的IGA和欧洲的SPAR,这些企业通过自愿连锁的方式,实现了规模效应和品牌影响力的提升。在中国,面对外资零售巨头和国内大型连锁企业的竞争压力,发展自愿连锁成为中小零售企业的一种有效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