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中受法律保护的利息为 年利率不超过24%。具体来说: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按当事人意愿,法院不予保护,但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借款人不能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利息。
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2018年利息保护的上限是年利率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