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卷宗通常分为正卷和副卷进行装订。
正卷包括以下内容:
仲裁申请书
受理(不予受理)通知书
答辩书
当事人及其他仲裁参加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授权委托书
调查证据
勘验笔录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委托鉴定材料
开庭通知
庭审笔录
延期通知书
撤回仲裁申请书
调解书
裁决书
决定书
案件移送函
送达回证等。
副卷包括以下内容:
立案审批表
延期审理审批表
中止审理审批表
调查提纲
阅卷笔录
会议笔录
评议记录
结案审批表等。
总结:
仲裁卷宗的正卷主要记录了仲裁案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包括申请书、答辩书、证据材料、庭审记录、调解书、裁决书等重要文件。副卷则主要记录了案件的内部审批、调查过程、阅卷记录和结案审批等相关信息。这种分类方式有助于保持案卷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也便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查阅和复制正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