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丢失了劳动合同,您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下是您可以采取的步骤和需要的证据:
您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
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考勤记录;
用人单位发放的能证明您身份的证件;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公司给您的制度依据,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等;
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您交流的资料,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通知等;
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如工作署名的文件、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
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应包含您的个人信息、用人单位的名称和住所、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证据和证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您提供的证据需经查证属实,仲裁庭将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用人单位掌握相关证据但不提供,仲裁庭可以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否则用人单位应承担不利后果。
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受理后七日内组成仲裁庭;
进行调查取证;
进行仲裁调解;
作出仲裁裁决。
请确保您收集的证据充分且有力,以支持您的仲裁请求。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