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抽样是指对特定残疾人群体进行系统、有代表性的调查或统计,以了解他们的数量、分布、特征和需求。以下是一些关于残疾人抽样的关键信息:
1985年,中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涉及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五类残疾人,全国抽样调查150万人,安徽为6万人。
随机抽样:从残疾人名单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受访者。
分层抽样:将残疾人受访者分成不同的层次,例如按残疾类型、年龄、性别等进行分层,然后从每个层次中抽取样本。
整群抽样:在残疾人服务机构或社区进行抽样,例如,随机抽取几个残疾人康复中心,然后对这些中心中的所有受访者进行调查。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标准》规定了六类残疾标准,具体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和精神残疾。
视力残疾分为盲和低视力,每类又根据最佳矫正视力和视野半径进一步分级。
听力残疾分为三级,每级根据较好耳的平均听力损失程度进行划分。
残疾人抽样调查的结果用于制定相关政策、规划服务、评估残疾人的需求和提高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结合具体的调查目的和资源条件,选择合适的抽样方法,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调查的准确性。